乙炔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程
乙炔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程
1、 乙(yi)炔設備的(de)運輸、儲存(cun)和使(shi)用(yong)氣(qi)瓶(ping)時避免激烈振動和碰撞沖擊(ji),防止氣(qi)瓶(ping)直接受熱。
2、 嚴禁(jin)氧氣(qi)瓶(ping)與乙炔瓶(ping)等易燃氣(qi)瓶(ping)混裝運(yun)輸(shu)。
3、 氧氣(qi)瓶(ping)與乙炔瓶(ping)明火距離不(bu)少于10米,而(er)氣(qi)瓶(ping)間距離保持5米以上。
4、 開啟瓶(ping)(ping)閥時,用(yong)(yong)力要平穩,操作(zuo)者(zhe)應位于(yu)出(chu)氣口(kou)側(ce)以防受(shou)氣體沖擊,使用(yong)(yong)減壓(ya)器時應檢查氣瓶(ping)(ping)絲口(kou)是(shi)否完好、緊固,防止高壓(ya)沖掉。
5、 嚴禁將瓶內氣體用盡(jin),須留有余壓(ya)以(yi)防空氣倒灌和(he)用于檢查。
6、 需要(yao)按規(gui)定連接氣(qi)帶與氣(qi)瓶,嚴(yan)禁亂接膠管(guan),以防事(shi)故(gu),且氧氣(qi)、乙炔膠管(guan)長(chang)度以20—30米為宜。
7、 焊(han)割時發(fa)現回火或發(fa)現有(you)倒吸聲音,應立即關(guan)閉(bi)割炬上的已炔閥(fa)門,再(zai)關(guan)閉(bi)氧氣(qi)閥(fa)門,稍停(ting)后(hou)開啟氧氣(qi)閥(fa)門把焊(han)割內灰(hui)塵(chen)吹掉,恢復(fu)正常使用。
8、 乙炔設備(bei)在輸氣膠管或減壓器發生爆炸,燃燒時應立即關閉瓶閥。
9、 若發現(xian)瓶閥易(yi)燒塞或瓶體等部位有(you)漏氣時應(ying)立(li)即停(ting)止(zhi)作業,把氣瓶轉(zhuan)移到安(an)全地點妥(tuo)善處(chu)理(li)且附近(jin)不得(de)有(you)火源。
10、 當氣(qi)(qi)瓶瓶閥易(yi)燒塞(sai)或其它部(bu)位因漏氣(qi)(qi)而著(zhu)火(huo)時(shi)應用干粉、二氧化碳滅(mie)火(huo)器滅(mie)火(huo),同(tong)時(shi)用水冷卻瓶壁以(yi)防進一步發生危險(xian)。
11、 若發現瓶壁溫度異常升高時,應立即停止使用,并用大量的冷水噴淋以防燃燒和爆炸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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